浅谈“家电下乡”政策

浅谈“家电下乡”政策

 

一、“家电下乡”政策背景

 

2007

年末,我国政府以四川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三省为试点,推行政府补助推动“家电

下乡”工程,对农人需求量大的彩电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话等家电商品实行各地财政部门按

产品销售价钱的

%领取补助的办法。

此创新之举是政府财政政策在消费领域的新冲破。

过一段时刻的试点,实际情形表明,

“家电下乡”对于增加消费、扩大内需、减缓家电行业

窘境,知足农村市场需求具有踊跃意义。

2008

年,国家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

合宣布,从

日起将“家电下乡”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

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并从

2009

日起推行至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,产品也在原来的“彩电、冰箱、电话、洗衣

个类别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电脑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微波炉、电磁炉”

个类别,与彩电

等产品一样享受国家

%的补助。

 

二、“家电下乡”的意义

 

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切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、

踊跃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,

是财政和贸易政

策的创新冲破。主要内容是,顺应农人消费升级的新趋势,运用财政、贸易政策,引导和组

织工商联手,

开发、

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、

性能靠得住、

质量保证、

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,

并提供知足农人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;

对农人购买纳入补助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必然比例

(13%)

的财政补助,以激活农人购买能力,扩大农村消费,增进内需和外需协调进展。

 

新形势下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、维持经济平稳较快增加具

有重要意义,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增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、实施踊跃

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enku.baidu.com/view/28f267e300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e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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